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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改革开放40年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与发展研究”专项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课题管理的规定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改革开放40年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与发展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改革开放40年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与发展研究”专项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时间

 2020年11月30日前。

二、结项方式

根据课题管理要求,重点课题的结项工作采取通讯会议集中结题,时间另行通知。上半年未能按期结项且提交延期申请的一般课题,可根据一般课题结题要求自行组织结题工作,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审核。

三、结项要求

(一)重点课题

1.项目负责人按申请立项时填写的立项申请书完成预定研究任务,研究成果与立项申请书、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报告内容相一致;

2.提交结项申请审批书和不少于8000字的研究报告(见附件)。

3.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或独立作者公开发表至少2篇与课题研究内容相符的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须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改革开放40年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与发展研究’专项课题资助”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

4.各课题组结合项目开展情况制作汇报交流PPT。

(二)一般课题

1.项目负责人按申请立项时填写的立项申请书完成预定研究任务,研究成果与立项申请书、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报告内容相一致;

2.提交结项申请书和不少于5000字的研究报告;

3.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或独立作者公开发表至少1篇与课题研究内容相符的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须注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改革开放40年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与发展研究’专项课题资助”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

4.各课题组结合项目开展情况制作汇报交流PPT。

重点课题结题材料请于11月20日前发送至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邮箱,纸质材料于结项工作后统一邮寄。一般课题结题材料(电子版、纸质盖章版)请于11月30前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邮件主题请注明“重点/一般课题结项——项目负责人姓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扈全周  吴燕妮

 话:0531-88366713

 箱:fudaoyuan@sdu.edu.cn

 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c509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改革开放40年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与发展研究”专项课题结项申请审批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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