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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关于发展高校单位会员的通知
有关高等院校: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以下简称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自20087月成立以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战略部署,在教育部思政司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指导下,组织开展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最美辅导员推选展示,举办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研发建设高校辅导员信息管理系统并完成全国高校专兼职辅导员的信息录入工作,创办《高校辅导员》学术期刊,举办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创新论坛等活动,形成了一系列工作品牌,为全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目前,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正在筹备换届工作。为更好地发挥会员单位的积极作用,推动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章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拟于本次换届之际面向高校发展单位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数量

本次换届拟新发展会员单位120家左右,增补理事单位60家左右、常务理事单位20家左右。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原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无需重新申请,原理事单位可申请加入常务理事单位。

二、入会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 遵守《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章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

3. 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基础较好。

4. 履行会员义务,按时缴纳会费,积极参与分会工作。

三、入会程序

1. 向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秘书处递交《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高校单位会员申请表》(附件1)。

2. 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秘书处进行资格审查。

3.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理事长办公会讨论。

4. 理事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常务理事会审议。

5. 向审议批准入会的单位发放《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单位会员批准通知书》。

四、会员服务

1. 会员享有《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工作规则》中规定的各项权利。

2. 获得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为会员单位在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和工作展示等方面提供的服务。

3.会员单位相关人员可申请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及分会联合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设立的专项课题。

4. 参加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举办的会议、论坛、交流活动等。

五、材料提交

申请单位请于929日前完成《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高校单位会员申请表》签字盖章,并将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udaoyuan@sdu.edu.cn,纸质版邮寄至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秘书处。

有意向申请常务理事单位的理事单位请于929日前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常务理事单位申请表》,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提交要求同上。

六、联系方式

人:刘永杰、王海宁

联系电话:0531-8836283688361028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C507

邮政编码:250100

 

附件:

1.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高校单位会员申请表

2.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常务理事单位申请表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   

202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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